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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》对实验室设计的要求

返回列表 来源: 发布日期: 2020.11.23

净化工程用户中的医药、生物、食品企业,很多设计洁净厂房时会设有无菌实验室,或者有些用户直接建造实验室用于各类检验。那么在设计实验室时,应该遵从什么设计规范呢?《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》(GB50457-2008)5.1.13条第2款:对各类实验室的设置,提出以下要求:

无尘车间3

1) 阳性对照、无菌检查、微生物限度检查和抗生素、微生物检定等实验室,以及放射性同位素检定室等应分开设置。2)无菌检查室、微生物限度检查室应为无菌洁净室,其空气洁净度等级不应低于10000级,并需设置相应的人员净化和物料净化设施和流程。

2) 中检所主编的《药品微生物学检验技术》书中提到:现代微生物学实验室应基本满足下列要求:(1)具有开展无菌检查、微生物限度检查、无菌采样等严格分开的、环境洁净度均为10000级、局部100级洁净室。(2)抗生素微生检定、抗菌作用测定等实验,应各自有分开的半无菌实验室。 并与无菌检查、微生物限度检查的实验室严格分开,注意防止抗生素污染引起的实验结果假阴性。(3)单独分开的细菌培养室、霉菌培养室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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