旗兴-态度决定高度,境界成就净界

洁净室(洁净厂房)消防工程的技术要求

返回列表 来源: 发布日期: 2026.06.03


洁净室(洁净厂房)消防工程需遵循‌分级防火、分区控制、早期探测、低损灭火‌的核心要求,整体遵循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 50016,并结合洁净工艺特性满足以下技术要求:

 

一、建筑材料与耐火要求

耐火等级底线‌:洁净厂房整体耐火等级‌不低于二级‌。

围护材料要求‌:顶棚、壁板、夹芯必须采用‌不燃材料‌,禁止使用有机复合材料;普通顶棚/壁板耐火极限≥0.4h,疏散走道顶棚耐火极限≥1h。

区域分隔要求‌:同一防火分区内,洁净区与普通生产区必须用不燃隔墙封闭到顶板,隔墙+顶板耐火极限≥1h,隔墙上门窗耐火极限≥0.6h;管线穿墙缝隙必须用防火耐火材料密实封堵。

技术竖井要求‌:井壁必须为不燃材料,耐火极限≥1h,检查门耐火极限≥0.6h;每层或隔层楼板处需做与楼板同耐火极限的水平防火分隔,管线缝隙严密封堵。

 

二、防火分区划分

厂房类型 最大允许防火分区面积

单层甲/乙类洁净厂房 3000㎡

多层甲/乙类洁净厂房 2000㎡

丙、丁、戊类洁净厂房严格按照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对应耐火等级执行,其中丙类二级耐火多层厂房最大4000㎡,丁戊类一二级耐火单多层均不限。


三、安全疏散与消防通道要求

安全出口数量‌:每一生产层、防火分区或洁净区安全出口≥2个,且分散布置,生产点到安全出口不得经过曲折的人员净化路线;符合以下条件可仅设1个:

/乙类:每层洁净生产区≤100㎡,同一时间生产人员≤5人

丙类:每层建筑面积≤250㎡,同一时间生产人员≤20人

专用消防口要求‌:同层洁净区外墙设置供消防员进出的门窗,洞口间距>80m时需增设专用消防口,尺寸要求≥宽750mm×高1800mm并设明显标识,楼层消防口需设阳台并从二层向上架设钢梯。

洁净厂房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,条件受限可沿两个长边设置。

 

四、消防设施配置要求

消火栓系统‌:必须设置消防给水,生产层及上下技术夹层均需设置室内消火栓,用水量≥10L/s,同时使用水枪≥2支,充实水柱≥10m;洁净区消火栓需暗装,采用不锈钢箱体满足防尘要求。

自动灭火系统‌: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首选配置;洁净室优先选用高压细水雾系统,对精密设备损害更小;忌水区域(如变电站、机房)采用七氟丙烷等气体灭火,化学品风险区采用泡沫-水喷淋系统。

火灾探测报警‌:洁净区优先采用空气采样烟雾探测系统‌,可提前探测不可见烟雾,其他区域辅助配置点式探测器;消防控制室禁止设置在洁净区内。

防排烟系统‌:防烟分区需配合防火分区划分,楼梯间/前室采用机械加压送风防烟,走廊设置机械排烟;风管穿越防火分区必须设防火阀,风管及保温材料均采用不燃/难燃材料。

电气与联动‌:消防设备采用双电源末端切换,配置应急备用电源;爆炸危险区域必须使用防爆电气,做好静电接地;报警后需自动联动切断非消防电源、启动排烟、关闭防火分隔、启动灭火系统。

 

【相关推荐】

咨询热线

020-8421173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