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洁净室作为高洁净度、高技术要求的特殊场所,在进行二次装修时,其消防改造必须兼顾‌生产工艺需求‌与‌现行消防规范‌,尤其要符合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《洁净厂房设计规范》(GB50073)等国家标准。以下是系统化的操作流程:

1. ‌前期评估与现场勘查‌

由具备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设计单位牵头,对原有建筑的消防系统进行全面排查:

消防报警系统是否正常运行

喷淋系统管道是否存在堵塞或锈蚀

防排烟系统是否失效

疏散通道是否被占用或改动

装修材料是否为难燃或不燃材料(如A级防火材料)

若涉及功能变更(如普通厂房改洁净车间),需重新评估火灾危险性分类。

2. ‌消防设计与图纸编制‌

设计单位需具备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资质‌,并结合原始CAD图和装修方案进行设计。

关键设计内容包括:

防火分区划分:洁净厂房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一般为3000㎡(设自动喷淋系统时)

疏散系统:疏散走道宽度不小于1.2m,安全出口数量满足规范

消防设施布局:消火栓、喷淋头、烟感探测器覆盖所有区域,包括设备间、技术夹层

防排烟系统:洁净区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,并与净化空调系统联动控制

装修材料耐火等级:吊顶、墙面、地面材料均应达到A级不燃标准

3. ‌申报消防设计审查‌

根据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》(住建部令第51号),若项目属于“特殊建设工程”,需提前申报消防设计审查。

所需材料通常包括:

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

消防设计文件(含图纸)

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(如需)

原建筑一次消防验收意见书

审查通过后,方可办理施工许可证。

4. ‌施工与过程管理‌

施工单位须持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。

施工过程中应注意:

不得擅自更改已审批的消防设计

动火作业(如电焊)需办理审批手续,并配备灭火器材

临时用电线路应规范敷设,避免过载起火

洁净室改造还需注意施工对原有洁净环境的影响,建议分区域封闭施工。

5. ‌竣工检测与消防验收‌

施工完成后,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消防设施功能检测,出具合格报告。

向住建部门申请消防验收或备案:

特殊建设工程:必须申请消防验收

其他工程:实行备案抽查制度

验收合格后,取得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》或备案凭证,方可投入使用。